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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国政府关于留学生打工的相关规定

加国政府关于留学生打工的相关规定

要想合法地在校外工作,必须在以下学校就读:

  -和省政府签有校外工作协议的公立大学、学院、教育机构﹔

  -在公立学校条款和规定下运作,至少50%的资金来自政府补助,且和省政府签有校外工作协议的私立大学、学院、教育机构(目前符合条件的只有魁北克的私立CEGEP)。

  在校外工作的留学生必须在开始工作前申请工作签证,留学生的工作签证将允许留学生在上学期间每周工作20个小时,在常规假期(寒假、暑假、春假)每周工作40个小时。

  申请工签的条件:

  -持有有效学习许可

  -就读于和移民局签订留学生校外工作备忘录的省份

  -就读于和上述省份签订协议的大学、学院和将有几个的全日制学生

  -在申请前的12个月中至少有6个月是上述学校的全日制学生

  -良好的学习记录

  -授权学校,省政府和移民局分享你的个人信息

  -填写工签申请表格

  -交纳150元申请费

 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申请校外工作签证:

  正参加加拿大外交部资助的加拿大英联邦奖学金项目﹔

  正参加加拿大外交部资助的加拿大政府奖励项目﹔

  正接受加拿大国际发展局的资助﹔

  正上ESL课程。
[right]该贴由含笑喝砒霜转至本版2007-12-17 16:56:39[/right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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